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婚前财产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婚前的工资、生产、经营的收益;
2.知识产权的收益;
3.婚前孳息;
4.婚前取得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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