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材料
1、报到证;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
注:非海口市户籍的毕业生需提交与本中心签订的《就业协议》原件。
办理地点
经办部门: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11、13号窗口
联系电话:08-65230165
接收单位填写
非海口市生源与海口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在海口人才中心备案的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单位: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就业单位名称写到备注栏)
毕业生档案接收部门: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
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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