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党史综合设施项目征收范围公告》
根据《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令第318号)第九条规定,依据南京市规资局的用字第320106202010058号文件所确定的用地范围和性质,经市建委会同市规资局、市、市文旅局、市征收指导中心、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相关部门论证,现已确认征收范围为南京通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渡江路2号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范围以本公告附件中红线标明的征收范围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南京市党史综合设施项目征收范围图示
南京市鼓楼区
2020年6月8日
Copyright © 2019- doubaijiu.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